您好,欢迎进入浙江科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

关注我们
关注我们-浙江科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0575-88130401
新闻资讯-浙江科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最新通知 | 2021年度科技创新政策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开始了!

2021-12-03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技创新政策

(知识产权)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绍兴市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绍政办发〔2021〕29号)、《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越政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现将越城区企业和个人申报2021年度加快科技创新政策(第一批知识产权)财政补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奖励范围和条件

强化科研成果激励


1

专利(外观设计)奖奖励

01 奖励对象和标准

(1)对新获得中国专利(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2)对新获省专利(外观设计)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


完善科创金融体系


2

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奖励

01 奖励对象和标准

对当年通过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企业,依据贷款合同约定,按其知识产权质押金额占质押(担保)物总额比例所对应的实际放贷金额以及实际贷款使用期限计算;

(1)实际贷款利率高于或低于同期基准贷款利率(LPR)的,均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LPR)的80%给予贴息;

(2)对涉及知识产权评估费用的,按实际放款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上述补助,每家企业合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

专利保险费补助

01 奖励对象和标准

对企业投保的专利保险,年度保费在2万元额度内,给予全额补助,超出部分按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4

发明专利授权补助

01 奖励对象和标准

对当年授权的国内外职务类发明专利,按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不含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件。


5

对规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清零奖励

01 奖励对象和标准

对当年以唯一权利人或第一权利人身份获得首件发明专利,且专利权(申请权)未发生权属变更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6

对有效发明专利价值提升及转化奖励

01 奖励对象和标准

(1)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产品备案系统进行备案的当年新授权发明专利,按每件1万元奖励;

(2)对当年获得美、日、欧等国家海外同族专利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按每件2万元奖励;

(3)对当年维持年限新满10年的有效发明专利,按每件2万元奖励;

(4)对当年被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后经行政复审或司法审查维持全部有效的有效发明专利,按每件1万元奖励;

(5)对当年进行质押融资并实现100万元以上质押金额及50万元以上债务金额(涉及多件专利质押的,按均值计算)的有效发明专利,按每件2万元奖励。

02 重点

上述条款的行为发生均指历史首次,对于同一专利在同一年度分别符合上述情形的,按上述标准叠加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件。


7

专利诉讼维权资助

01 奖励对象和标准

(1)对企业在国内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专利维权胜诉的,给予司法判赔金额的20%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在国外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最终判定专利侵权成立的,或在国外应对专利侵权诉讼最终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的,按其维权代理费的50%予以资助,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每件给予不超过30万元,其他国家每件给予不超过15万元;

同一年度内,同一家企业获得各类专利诉讼维权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发挥专利示范企业引领作用

8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发明专利大户)和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奖励

01 奖励对象和标准

(1)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对当年被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企业或当年非转让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首次达到20件以上的发明专利大户给予10万元奖励;

(3)对当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9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补助

01 奖励对象和标准

对新成立并在当年获得省级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给予每家20万元补助。


10

专利导航(预警)项目奖励

01 奖励对象和标准

(1)对经省市场监管部门立项,并在当年通过验收的专利导航、预警项目,给予60万元奖励;

(2)对经市市场监管部门立项,并在当年通过验收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给予60万元奖励;

(3)对经市市场监管部门立项,并在当年通过验收的专利预警项目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一期、二期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对于同一项目同时列入市级、省级项目的,不叠加奖励。


11

新取得专利代理师执业证奖励

01 奖励对象和标准

对新取得专利代理师执业证的,给予2万元奖励。


12

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

01 奖励对象和标准

(1)对总部设在绍兴且运行满3年,拥有30名以上(含30名,以社保缴纳为准)专利代理师或律师,当年代理专利诉讼、无效、复审等业务并成功案例10项以上(含10项)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2)对拥有30名以上(含30名)专利代理师或律师,当年代理专利诉讼、无效、复审等业务并成功案例10项以上(含10项)的专利代理机构在绍兴设立有资质的专利代理分支机构且拥有3名以上(含3名,以社保缴纳为准)专利代理师或律师并运行满1年的,予以一次性20万元奖励;

(3)对总部设在绍兴且运行满3年的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予以一次性50万元奖励;

(4)对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在绍兴设立有资质的分支机构且拥有3名以上(含3名,以社保缴纳为准)专利代理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或律师并运行满1年的,予以一次性10万元奖励;

(5)对我市专利代理机构经省级以上知识产权部门依据《专利代理信用评价规范》(TZPAA001-2021)评价,在当年获评A++级的,给予30万元奖励;获评A+级的,给予20万元奖励;获评A级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对于同一服务机构在同一年度分别符合上述情形的,按上述标准叠加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家。


申报程序

加快科技创新政策(知识产权)财政补助由越城区范围内企业或个人主动提出申请,按如下程序申报:


QQ截图20220114121501.jpg


特别要求

当年度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领域存在违法行为,以及因逃税骗税、恶意欠薪、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等被有关部门查处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不予享受政策。


申报要求

 (一)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应在12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归口街道(镇),逾期或申报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二)

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A4纸大小装订后上报,相关证明文件、材料收复印件。


其他事项

如有不明之处,请与越城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联系。

联系人:卢国庆;联系电话:85150595 / 18605855520


附件:

1. 越城区中国(省)专利(外观设计)奖奖励登记表

2. 越城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表

3. 越城区专利保险补助申请表

4. 越城区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补助申请表

5. 越城区规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清零奖励申请表

6. 越城区有效发明专利价值提升及转化奖励申请表

7. 越城区专利诉讼维权资助申请表

8. 越城区专利示范企业引领作用奖励资申请表

9. 越城区新取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奖励申请表

10. 越城区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


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


发明专利申请

专业顾问一对一服务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在线客服